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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范—商家端G20期间的操作方法

  • 产品概述

  保驾护航G20峰会,从8月20日-9月6日浙江省内开始交通管制,受此影响,如下交易环节请商家/卖家朋友们提前做好准备:

  【发货&投诉】请根据交通管制情况,提前与物流公司确认承运能力,若无法发货,建议及时主动联系买家退款。

  请浙江省发货的商家在店铺或宝贝详情页面注明物流影响的相关提示,若买家发起延迟发货投诉,淘宝会根据商家是否已做好服务和提前告知等信息,相应做免责处理

  【退货退款】为了让买卖双方能有更充裕地时间沟通,平台已针对交通管制严格的区域,8月20-9月7日达成退货诉求的订单,买家退货超时相应延长至25天以覆盖交通管制时间;

  8月20-9月7日填写退货信息的订单,卖家确认收货并退款的超时相应延长至25天以覆盖交通管制时间。

  同时,平台会主动剔除超时延长的订单实际给店铺售后数据带来的负面影响,请卖家做好相应的服务,

  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部分区域实行临时性封闭管理的决定为确保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以下简称G20峰会)顺利举行,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的规定,

  市政府决定,在G20峰会筹备、举办等期间,对本市市区部分区域采取临时性封闭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6年8月20日至9月6日,对包括西湖景区大部在内的部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8月20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刷证进入,其他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经安全检查后进入。除持有G20峰会通行证、贴有通行标识的机动车经安全检查,以及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随带贴有通行标识的非机动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含非机动车、机动车)进入、通行。 9月1日零时至9月6日24时,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停止对外开放。除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并经安全检查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除持有G20峰会通行证的机动车经安全检查外,禁止其他车辆(含非机动车、机动车)进入、通行。

  二、封闭管理期间,封闭管理区域内邮件、快递服务指定中国邮政集团杭州分公司、浙江邮政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提供。其中,8月28日零时至9月6日24时,暂停向峰会住地宾馆派送邮件、快递(报纸、信件除外)。

  封闭管理期间,除服务保障G20峰会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封闭管理区域内销售、运输、携带具有安全风险隐患的物品,不可以从事其他影响安全的活动。

  公安、城管、住保房管等有关部门依据需要,可要求封闭管理区域内相关单位、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户外设施、LED显示屏、高音广播喇叭、视频监控、停车泊位、地下空间、无人房屋等相关设施、设备、场地予以临时停用、封闭、封存;必要时,公安机关可直接采取上述措施。

  三、为方便广大居民、游客的生活、工作和出行,封闭管理区域在封闭管理期间实行以下服务措施:

  (一)8月20日至8月31日每日8时至17时30分,在黄龙旅游集散中心、六和塔集散中心、虎玉路集散中心共设置3个换乘服务点,游客在换乘服务点凭居民身份证并经安全检查后,统一换乘接驳车辆进入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

  (二)8月20日至9月6日,在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内设置环湖公交临时线路,同时优化封闭管理区域外围公交站点,实现封闭管理区域内外公交环线日,在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外围设置一批停车场,供封闭管理区域内的居民、单位免费停车。鼓励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将机动车停放到免费停车场,最好能够降低用车、出行。

  (四)8月20日至9月6日,在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内各社区设立居民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电话,提供综合性民生保障服务。封闭管理区域内的居民、单位遇有突发紧急状况,可以向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四、希望广大市民、游客对封闭管理措施予以理解和支持,合理的安排好生活、出行、旅游等,并携带居民身份证,自觉执行决定要求,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

  五、依照本决定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包括:(一)万松岭路省军区南侧停车场—万松岭西接线—南屏山山体—虎跑路—三台山路—玉岑山上山—南高峰—龙井支路—茅乡水情水系岸边游步道—赵公堤支路—灵隐路—曙光路—宝石山山体—保俶路—凤起路—都锦生路—龙游路—遂安路—开化路—教场路—武林支路—太平里—长生路—蕲王路—学士路—东坡路—仁和路—延安路—将军路—柳莺路—开元路—直紫城巷—西湖大道—劳动路—荷花池头路—孝子坊—清波街—铁冶路的合围区域(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

  (二)钱塘江—飞虹路—奔竞大道—扬帆路—博奥路—利丰路—盈丰路—金鸡路—利一路—嘉润公馆西围墙—潮韵路—金鸡路的合围区域。

  (三)新业路—之江路(含城市阳台)—香樟路及其延伸段—新塘河的合围区域。

  (四)友谊新村大门口—友谊新村内南北向通道—友谊新村内东西向围墙—紫云饭店、龙宫酒店北侧围墙—杭大路—跑马场巷路口南侧横街面—跑马场路—黄龙路—曙光路—黄龙洞牌坊游步道—黄龙洞民俗园围墙—宝石山游步道—宝石山省档案馆围墙—省音乐厅南侧—曙光路的合围区域。

  (五)西溪天堂紫金港路绿化带内侧—西溪天堂沿山河北岸—西溪天堂与西溪湿地水域分界线的合围区域,以及文二西路803号西溪宾馆入口—西溪宾馆西侧防洪堤—西溪宾馆南侧防洪堤—董湾防洪堤—董湾园区道路—文二西路801号董湾工地入口处的合围区域。

  六、本决定施行日期为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6日。附件:封闭管理区域禁止销售、运输、携带物品目录一、和军用、警用械器具(含主要零部件)(一)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二)民用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三)军械、警械:警棍、电警棍、电击器、军用或警用匕首、催泪瓦斯、胡椒喷剂等;

  (四)其他、械具:样品枪、道具枪、射钉枪、、催泪枪、电击炫目枪、防卫器等;

  (一)弹药:炸弹、炮弹、手榴弹、手雷、闪光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弹筒和弹药筒等;

  (二)爆破器材:炸药、雷管、起爆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非电导爆系统等;

  (一)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氧气、煤气等;

  (二)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制品等;

  (六)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高氯酸钾、高锰酸钾、过蚁酸、过醋酸、过苯甲酸、双氧水等。

  (一)腐蚀性物品: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蓄电池)等;

  (二)毒害性物品:氰化物、汞(水银)、砒霜、毒鼠强、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四)传染病病原体:鼠疫、布鲁氏菌、炭疽菌病毒、乙肝病毒、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八、非法宣传物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歧视、侮辱少数民族或者宣扬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图书、标语、横幅、旗帜、传单等物品。

  九、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十、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运输、携带的物品;其他具有安全风险隐患的物品。

  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为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二、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但在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宁波市行政区域内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甬舟高速公路宁波段除外。

  (三)由行政主任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四、运输、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

  五、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任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六、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任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

  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详细情况,实行其他临时通管理措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服从路面交警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